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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西桂林市荔浦市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官助理公告

发布:2022-03-11 14:12:4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2022广西桂林市荔浦市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官助理公告摘要

  2022广西桂林市荔浦市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官助理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4月8日报名地址:荔浦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荔浦市荔城镇中园路441号)。多招考可以关注广西好职位科恩资讯公众号,微信号gxgwyworg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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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广西桂林市荔浦市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官助理公告正文

2022广西桂林市荔浦市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官助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荔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选调3名检察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检察官助理3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广西范围内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的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法律工作业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C类及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8日以后出生);

  6、试用期已满并已转正定级;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原工作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本人自愿到荔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及以上处分的,或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4月8日(现场报名限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及其他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送交至荔浦市人民检察院二楼政治部审核;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者将如实填写的报名表及其他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lpjcyzgk@guilin.gov.cn,邮件标题注明“公开选调+考生姓名”。如通过此方式报名,请于工作时间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2022年荔浦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报名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长按识别页面底部二维码下载有关附件);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通过邮箱发送材料,请将照片插入报名表中);

  上述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因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单位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荔浦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由中共荔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进行调整。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面试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出具同意选调书面材料的前提下,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根据对考察对象的考核情况,由中共荔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选调人选。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为选调录用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者,由荔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是否补录。

  (六)公示

  根据相关选调流程结果,结合考核情况,由中共荔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选调人选。

  对拟选调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荔浦市人民检察院公众号(公众号名称:荔浦检察院)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手续,职务确定为检察官助理。

  五、选调工作纪律

  (一)选调工作由荔浦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由荔浦市纪委监委派驻荔浦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参加公开选调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选调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的纪律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证不找关系,不找门路,不请托,不作弊,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调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报名地址:荔浦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荔浦市荔城镇中园路441号)

  邮编:546600

  报名邮箱:lpjcyzgk@guilin.gov.cn

  咨询电话:0773-7234079

  荔浦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7日

  文章来源:http://www.gxlipu.jcy.gov.cn/jcyw/202203/t20220307_35734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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