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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西贺州市富川县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及乡镇村完小、教学点负责人竞聘417人公告

发布:2021-08-23 07:39:1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广西贺州市富川县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及乡镇村完小、教学点负责人竞聘417人公告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8月23日,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多招考可以关注广西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gxgwyworg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广西贺州市富川县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及乡镇村完小、教学点负责人竞聘417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中小学管理水平,促进我县中小学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公办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及乡镇村完小、教学点负责人实行竞聘上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聘的岗位及名额

  1.全县中学中层管理人员竞聘岗位共106名;

  2.全县小学中层管理人员竞聘岗位共106名;

  3.全县村完小校长(副校长)、学点负责人、教导主任竞聘岗位共205名;

  具体学校及职位详见附件1。

  二、竞聘人选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符合条件的现任、曾任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及乡镇村完小、教学点负责人、优秀骨干教师以及县教科局在职干部、抽调教师。

  三、竞聘条件和资格

  (一)竞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竞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必须具备相应合格学历。

  2.一般应当具有一定年限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及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3.一般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已担任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优秀骨干教师竞聘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及乡镇村完小、教学点负责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任职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为中小学校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竞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8月19日县教科局在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zwgk/zwxxgk/)、富川校(园)长工作群和电子公文系统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8月23日。

  符合条件竞聘的人员,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形式报名。现任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及乡镇村完小、教学点负责人原则上都要报名参加本次竞聘。各学校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动员有关人员参加竞聘,确保每个岗位都有人竞聘。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竞聘人选。

  (三)组织竞聘

  8月26日前各校组织完成对符合条件人员的竞聘工作。学校组织竞聘采取组织考核、党支部及校级领导联席会讨论研究的方式确定拟聘名单,上报县教科局人事股。各初中学校、县直小学负责本校中层管理人员的竞聘工作;各乡镇中心校负责本校中层管理人员、各完小校长及教导主任、教学点负责人的竞聘工作.如出现跨乡镇、跨学校竞聘的人员,由拟聘任学校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核。

  (四)县教科局审核

  8月27日前,县教科局党组召开会议,对各学校上报的拟聘任人选进行审核,确定拟聘任名单。

  (五)公示及聘任

  按干部管理权限及相关程序进行公示及聘任。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要公平公正,并严格遵守公开竞聘的程序和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不准参加任何可能影响竞聘公平、公正的活动;不得向外扩散、泄露未决事项。违者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二)竞聘人员不得对公开竞聘工作人员采取可能影响公正的行为,不得通过贿赂、暗示、指使、串连、威胁等非法手段影响竞聘,不得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其他竞聘对象进行造谣、诽谤、诬告和人身攻击。违者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追究。

  (三)各学校要加强对竞聘上岗期间的日常管理,所有竞岗人员不得脱岗,必须按要求履职尽责,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四)拟聘人员应服从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如不服从安排的,可视情况取消其聘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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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gxfc.gov.cn/tzgg/t98453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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