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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西桂林龙胜各族自治县第二次招聘中小学教师25人公告

发布:2021-08-13 08:11:5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广西桂林龙胜各族自治县第二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多招考可以关注广西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gxgwyworg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广西桂林龙胜各族自治县第二次招聘中小学教师25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桂林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工作需要,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14个,计划招聘教师25名,均为事业实名制编制。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龙胜各族自治县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聘对象为2020年和2021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以《龙胜各族自治县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

  (四)年龄条件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六)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截止时间,均以本次招聘报名之首日为界。

  2.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必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报名时提供不了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的,资格审核一律不予以通过。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

  ⑴现役军人。

  ⑵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⑶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⑷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验和公示→聘用”等环节规范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桂林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uilin.gov.cn/)、龙胜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和时间: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地点:龙胜县教育局(龙胜县古龙街31号,电话:7516301)

  时间:2021年8月19—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本人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证件原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供工作人员审核,并提前自行下载填写打印一式两份《龙胜各族自治县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供报名时审核。报名资格审核人员严格按照本公告所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和审查人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⑴报考人员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行核对。

  ⑵报名时,一定要全程配带口罩,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对龙胜各族自治县外较远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人代为报名,特别是近一个月内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和来自高风险疫区或与感染新冠肺炎人员有接触进入龙胜须按规定需要隔离的人员,必须要委托人代报名。委托人代报名时,委托人要将书面委托书(内容中要注明本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委托人并签字按手印方有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各相应材料原件,交被委托人持身份证到现场报名。

  笔试

  1.所有审核通过的人员都须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教育类)》。笔试题型为客观性试题,全部在答题纸上作答,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2.《综合应用能力(教育类)》主要测试范围包括教育理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等内容。

  3.笔试时间:8月21日上午9: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未参加笔试的不能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

  1.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可传真)。

  2.面试时间为:2021年8月21日下午15:00

  3.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全程配带口罩。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五)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在招聘职数内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以加试的方式确定考核人选。

  2.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组成考核组负责考核。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

  3.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结论必须针对考核内容,经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观推测和认定作出的考核结论无效,招聘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考核。

  4.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体检

  1.经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者,即被自然淘汰,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举报有违反本《公告》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报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3.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龙胜各族自治县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仿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报考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特别提示:本次直接面试招聘工作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类面试考试辅导班、培训班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查看附件>>>


  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5pxE_tc8Ixlsdsy4IG2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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