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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西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会计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2021-04-09 15:06:0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广西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会计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已公布。广西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会计岗位工作人员招聘3人,报名截止时间:从2021年4月2日8:30起至2021年4月8日18:00止。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西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gxgwyworg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广西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会计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交通运输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名额

  (一)钦州市交通运输局计财科会计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钦州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会计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一)负责原始凭证审核,编制记账凭证;

  (二)按月结账、对账,负责本单位账务月度结报工作;

  (三)编制本单位经费支出规划、年度经费预、决算和预算调整;

  (四)编制本单位会计报表、会计账簿;

  (五)编报经费用款计划,向上级部门请领经费;

  (六)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的回避规定;

  (四)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原则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会计类专业,能熟练使用相关电脑软件。

  (六)中共党员及有会计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 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 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 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 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8.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机关事业单位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加实际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报名

  1. 报名截止时间:从2021年4月2日8:30起至2021年4月8日18:00止;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 报名材料要求:(1)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院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4)本人近期小二寸蓝底证件照片和5寸生活照片各1张。

  应聘者将以上报名材料(报名表、证件彩色扫描PDF格式、图片格式电子文档)发至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邮箱:rjkbw@163.com。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初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到场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作放弃报名,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及实操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钦州市交通运输局通知参加面试及实操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入围人选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五)政审考察。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计划生育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政审考察不通过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在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栏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不符合招聘条件、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及钦州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首次签订合同聘用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满后,再次签订合同聘用3年。

  五、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暂按市交通运输局现行聘用人员标准2200元/月执行,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从每月应发工资中代扣,单位应缴部门由单位负责。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差旅补助及其他福利待遇按钦州市及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规定执行,如政策改变,按新政策执行。

  试用期只发放月基本工资2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手续费。

  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联系。联系人:高燕婷,联系电话:0777-2189866。

  点击下载>>>

 

  文章来源:https://qz.gxrc.com/Article/info/fd6db2a9-7c02-43fe-9c7b-46174142d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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