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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西财经学院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179人)

发布:2020-12-07 12:43:2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广西财经学院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广西财经学院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11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西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gxgwyworg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广西财经学院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0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财经学院成立于2004年,由原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和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建设的一所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于2010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1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会计专业硕士培养单位,2012年成为外交部和教育部授牌的“中国—东盟金融与财税人才培训中心”,2013年成为广西特色高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获广西高校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2016年获教育部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立项、“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7年成为教育部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成为广西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单位、以优异成绩顺利完成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注重内涵式发展,“立足广西、辐射东盟;面向基层、服务社会”,大力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学校办学核心竞争力,努力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
 
  二、基本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求,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三、招聘岗位
 
  为满足我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179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能遵守师德规范;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2020年10月30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九)招聘岗位中有年龄要求的,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仍处于党纪处分期内的、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网址:
 
  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
 
  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www.gxufe.edu.cn)。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www.gxufe.edu.cn)发布
 
  六、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
 
  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具体时间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并打印《广西财经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请填写《中共党员证明》(见附表3)并签字盖章,将登记表、党员证明和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装订成册(学历学位复印件,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复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荣誉证明等应聘材料),现场提交,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89号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人事处532办公室或相思湖校区学校正门口门卫室。
 
  报名要求: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或者不按要求填表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在学校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三)考试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考试方式为试讲+面试;应聘非专任教师岗的,考试方式为面试。岗位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经学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并发布变更公告(含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调整开考比例)。
 
  1.考试方式
 
  (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
 
  ①试讲。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需要先进行试讲。试讲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应聘者试讲结束后,当天公布试讲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在3个工作日内在我校官网公布。
 
  ②面试。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自治区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面试方式为相关知识现场口述作答,主要内容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汇总综合成绩。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按照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生综合成绩低于该岗位综合成绩满分值70%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都达不到70%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
 
  应聘非专任教师岗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自治区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面试方式为相关知识现场口述作答,主要内容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在本岗位所有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成绩低于该岗位面试满分值70%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考试方式可根据新冠疫情控制情况,报主管部门同意后适时调整。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的确定时间、具体方式、地点和考场安排等信息,根据疫情控制情况另行通知,必要时可采取线上测试。考前3个工作日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考试,不另行电话通知。
 
  按照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编制的《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考生自报名截止之日起,必须申领广西健康绿码,并自我健康监测观察不低于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来自新冠疫情风险区域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近期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才能来校面试。在此提醒考生:务必选择一种有效途径,提前14天以上申领广西健康绿码,并自觉做好健康防护措施,以免对考试造成不良影响。
 
  考生须填写《考生健康监测承诺书》、《考生考前自我健康状况记录表》(见附表4),考试当日提交,学校对身体健康、已申领“广西健康码”的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审核。考生应主动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对于填报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信息的、不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违反学校疫情防控规定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与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考核
 
  考核由我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进行考核。
 
  (五)会议研究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
 
  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七)体检
 
  拟聘人选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政审不过关、档案材料造假、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应聘咨询电话:0771-3852561
 
  监督举报电话:0771-382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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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s://sydw.gxrc.com/Sydw/ArticleDetail/11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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