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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事业单位免笔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0-12-01 14:51:2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事业单位免笔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事业单位免笔试招聘工作人员2人,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8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西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gxgwyworg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事业单位免笔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江南区免笔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二)报考者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双一流”或“985工程”或“211工程”大学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获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的应届毕业生;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注:应届毕业生即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员1名
 
  2.南宁市江南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测绘员1名
 
  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且年满18周岁;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2020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8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江南区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1120办公室)现场报名。
 
  1.南宁市江南区事业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
 
  4.学位证书(含有该项要求的人员提供)
 
  5.优秀毕业生证明材料(含有该项要求的人员提供)
 
  6.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注:2-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招聘岗位年龄、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12月1日。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招考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作为招聘聘用的最终成绩。若面试成绩并列,在面试当天采取加试的方式,以加试成绩作为最终依据,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4.面试成绩的公布。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四)考察
 
  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江南区人社部门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其他
 
  (一)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联系方式:0771-4979501,监督电话:0771-4833276。
 
  查看附件>>
 
 
 
  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nnjn.gov.cn/yw/gggs/2020ngggs/t45572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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