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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西玉林容县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告(93人)

发布:2019-11-08 15:22:2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广西玉林容县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已公布,我县决定使用事业编制采取直接面试(免笔试)的方式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十级人员93名。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4日-15日。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广西玉林容县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了缓解我县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的规定,我县决定使用事业编制采取直接面试(免笔试)的方式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十级人员9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免笔试)方式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类别等级
  详见《容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一)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岗位面向广西范围内,同时具备在医院工作满两年以上、有中级职称(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
  (二)要求其它学历的岗位面向玉林范围内,同时具备在医院工作满两年以上、有中级职称(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五)在医院从事岗位相关工作满两年以上、有中级职称(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报名者登陆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容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使用电脑填写打印。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表。
  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4日-1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容县卫生健康局三楼311室。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确认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
  2.报名者需提交的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通过2019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未领取证书的,可凭准考证及成绩单报名)。(4)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5)无违法违纪综合证明材料(在职人员由单位出具,非在职人员由所在社区或村委出具)。(6)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需县级以上卫生健康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7)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1)-(3)项证件材料验证后退回原件只收复印件。
  3.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限内可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14日-1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容县卫生健康局三楼311室。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2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需开考的,须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六、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1.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2.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及发布面试公告
  经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县人社局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健康容县”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报考者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1月下旬。
  3.领取面试通知书
  考生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到容县卫生健康局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1月下旬。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拟安排在12月上旬前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县人社局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5.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经批准不足1:2比例开考笔试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6.面试监督
  面试工作设置专门监察人员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同分处理办法
  面试成绩相同时,依次以取得职称资格年限长者、取得执业资格年限长者确定为人选;若取得职称资格和执业资格年限均相同,则增加考试,考试内容根据考生报考岗位情况确定,由招聘单位所在主管部门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择优聘用。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2016年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小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人员应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写出考察材料并签名。考察小组应在考察材料中对考察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察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
  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要向考察对象反馈考察结果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的,要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考察复核。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八、公示
  县人社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

  九、审批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由县人社局发聘用文件通知,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由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12个月。

  十一、严肃考试纪律,加强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招聘考试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从事招聘考试工作的人员,按规定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75-5322096(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0775-5117909(容县人社局事业股)

  查看附件>>>
  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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