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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发布:2019-04-17 14:32:4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招聘10人公告已公布,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招聘10人公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系临时聘用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15日至2001年4月15日期间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二、招聘岗位
  书记员10名。
  书记员岗位职责:在法官带领下开展事务性工作,负责记录、收转、登记案件,校对、印制法律文书,录入、复印、保管、整理案件材料,装订案卷、归档,以及完成法官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26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将资格审查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书、个人生活照等个人资料电子版,发至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政工科邮箱(fayuanzgk@126.com)。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负责,根据择优原则确定笔试(机试)人选。
  (四)笔试(机试)
  由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笔试(机试)。
  四、用工方式
  根据考试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组织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1年(不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院党组班子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500/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2500/月(含个人、单位缴纳的“五险”)。差旅补助、休假待遇与正式干警一致。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联系电话:0778-2252186
  原标题: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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