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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评论:莫让“甲醛超标”拖“租房时代”后腿

发布:2018-08-19 08:09:1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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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制定中的《住房租赁条例》,不妨对出租房空气质量问题给予关注。

  据《工人日报》报道,今年3月,在一线城市工作的王梦茹和男朋友通过中介租到了房子,可刚住进去四五天,两人就相继出现嗓子疼、干咳、流鼻血等症状。到医院检查,是过敏性支气管肺疾患,“医生说,症状可能是室内空气(甲醛)引起的中毒。”而据调查,多个城市中介出租房频现甲醛超标,但很多租客只能忍气吞声。

  去年12月,《新京报》就曾报道,有租房平台不少出租房存在疑似甲醛超标,部分房屋装修完后迅速就挂牌出租等现象。当时那些平台有的表示,暂无房屋的空气质量检测报告,也不会专门做甲醛检测;有的对于“装修完之后放置多长时间出租”等问题,称无法回答。

  现行法律法规对房屋装修后多长时间才能出租,及中介公司该在房屋空气净化处理及健康保障方面承担何种责任等,并没有明晰规定。这也让有些承租人事后维权难:若要起诉并要求赔偿损失,还得出具空气质量检测报告等,举证空气质量与身体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够麻烦。

  那能否像购买商品必须有产品说明书那样,让出租的房屋必须有包括屋内空气质量验收证明、消防安全验收证明等,并要求出租者、中介平台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向承租人提供呢?这番可变事后维权为事前预防的举措,显然值得考虑。

  据了解,我国《住房租赁条例》目前正在制定中,将对租赁住房在工程建设、消防安全、供水供电、室内装修、单间租住人数、人均面积标准等方面提出原则性要求。当此之际,也希望屡遭曝光难绝的“甲醛超标”拖“租房时代”后腿的情况,尽早得以改观。期待出租房空气质量尤其是“甲醛超标”等问题,也得到该条例的关注,让这问题得到有力解决。(丁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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