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广西公务员考试网 >> 广西公务员考试 >> 招警

2018广西百色田阳县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公告

发布:2018-08-14 12:13:1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广西百色田阳县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至8月15日,招聘30人,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8广西百色田阳县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形势发展需要,切实加强我县应急特勤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经田阳县人民政府同意,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性质及岗位计划
  本次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名额30名(其中男性27名,女性3名),为非人民警察身份性质,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由县公安局统一安排从事应急特勤岗位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 有正义感,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 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5.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至2000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6. 身心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7. 退役士兵及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
  8. 要求常住户籍为田阳县,或在田阳县有固定住所的外县籍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至8月15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 —18:00,报名人数不足的可以顺延。
  2.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从百色人才网(www.bsrcw.com)或田阳县政府网(www.gxty.gov.cn)下载《田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填写。
  现场报名:需提交个人近期白底小2寸免冠证件照2张及《田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网上报名:可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及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电子扫描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tyzg3218210@163.com邮箱。邮件名统一用“XXX(姓名)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命名。
  3. 报名地点。田阳县田州镇布洛陀大道9号公安局办公楼14楼政工室(瑞田花园二期对面)。
  4. 资格审查。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进行资格审查,退役士兵需持退役证进行报名。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经审查合格,由县公安局通知应聘者参加体能测试。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能测评标准(附件2)进行,体能测试共设三个项目,具体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纵跳摸高。三个项目全部合格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如其中任意一个项目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小组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优秀者优先进入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情况进行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田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5天(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七)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由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县公安局的工作岗位安排,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县公安局依据劳动合同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由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协议(实行三年一聘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阳政办发〔2012〕128号文执行,每月工资不低于1500元人民币。经年度考核合格后,每增加一年工龄,月工资增加10元。同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社保待遇。年终绩效奖按照县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一)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进行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面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的,或在政审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内容的;
  5.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田阳县公安局政工室(0776-3218210、3225969)
  监督单位:田阳县公安局督察大队(0776-3229663)
  点击下载>>>
  附件:1.田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xlsx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8 http://www.gx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0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