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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南宁上林县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2018-06-21 13:46:0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广西南宁上林县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已公布,网报时间:6月15日—24日,招聘60人,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8广西南宁上林县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8〕1号)精神,2018年我县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学校类别 合计 政治(思想品德) 语文 数学 物理 化学 历史 地理 英语 信息 技术 体育 音乐 美术
农村初中 30 2 2 2 2 2 2 2 6 2 3 3 2
农村小学 30   7 7         6 2 3 3 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报名者必须属于以下三类人员中的一类。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4.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再列入招聘范围。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方式、程序
  招聘工作由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集中培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组成。
  (一)报名
  网报时间:6月15日—24日【2018特岗教师报名入口】
  应聘者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网址: www.gxbys.com)报名,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28日17:30 前完成网上资格审查。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2日—7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3.资格复审地点:上林县教育局(上林县大丰镇林康路7号),联系电话: 0771-5220319,0771-5216823。
  4.资格复审内容:
  报名系统导出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近期免冠1寸蓝底证件照2张及其它个人求职材料。专科毕业生毕业证书未明确是否属于师范类的,应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是否属于师范类的证明及入学当年的招生计划。
  以上需查验的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复印件签上本人姓名,按上述复审内容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复审不合格及逾期不参加复审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7月8日。
  2.面试地点:上林县民族中学(上林县大丰镇新丰路70号 )。
  3.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的方式开展,面试总时间为15分钟。
  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应聘者,不能作为拟聘对象。确定拟聘名单后,如有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则在该岗位学科落选名单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1.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设岗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名额空缺的,在参加同一岗位竞争的人员中择优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以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时间、地点:时间为2017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上林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个工作日。如果有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则在相应岗位学科落选名单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集中培训
  2018年8月10日前,由自治区统筹指导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完成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经费由自治区专项列支。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录取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9月5日前。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关于做好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8〕1号)执行。
  联系电话:0771—5220319,0771-5216823;地址:上林县大丰镇林康路7号,邮编:530500。
  上林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8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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