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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百色市靖西市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2017-05-31    来源:广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百色市靖西市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发布。2017年百色市靖西市人民法院拟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50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9日,报名方式为前往靖西市人民法院政工科领取并填写《靖西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法律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及2张2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提交靖西市人民法院政工科审查。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靖西市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为解决司法体制改革后审判辅助人员紧缺问题,经靖西市人民政府批准,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审判辅助人员(非政法专项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法官助理岗位15名。
  法官助理在法官的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办理案件的排期;
  (2)指导当事人举证,协助法官完成庭前会议、证据交换等工作;
  (3)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和诉讼中调解工作;
  (4)协助法官调查取证;
  (5)受法官指派或协助法官办理保全、鉴定、评估等工作;(6)收集与案件审理相关的法律条文、司法解释、指导案
  例、裁判指引等参考资料,整理和分析案件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
  (7)参与或列席合议庭讨论案件;
  (8)协助法官草拟法律文书;
  (9)接待当事人;
  (10)协助法官开展调研、审判流程管理等工作;
  (11)负责综合业务系统中的信息录入和相关流程的办理;(12)办理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书记员缺位时,由法官助理代行书记员的职责。
  2、书记员岗位35名。
  书记员在法官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1)办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续;
  (2)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及诉讼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3)承担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4)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5)担任案件庭审笔录、合议笔录等记录工作;
  (6)做好庭审的录音录像准备工作;
  (7)校对、印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8)整理、归档案卷材料;
  (9)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法官助理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法官助理需具有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书记员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有司法工作经验优先。
  3.法官助理、书记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于即日6月1日起(工作日)前往靖西市人民法院政工科领取并填写《靖西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法律资格证及2张2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提交靖西市人民法院政工科审查。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报考人选进行中文录入等考试。
  3.根据考试成绩,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员缺额时,按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用工方式
  根据政审考察情况由院党组讨论确定聘用人选,组织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试用期1个月,派遣期1年(含试用期),工作表现优秀的派遣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制法官助理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
  聘用制书记员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
  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另为聘用法官助理、书记员缴纳“五险”(每人约800元/月),出差差旅费按在职在编干警标准执行,在本院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靖西市人民法院政工科
  地    址:靖西市新靖镇绣球大道981号(靖西市国家税务局旁)
  联系电话:0776-6211555。
  招聘事宜由靖西市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靖西市人民法院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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