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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

发布:2013-04-09    来源:广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在新农村建设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我国的新农村建设规划方面却出现了诸多问题,重复规划,浪费建设问题严重、规划建设不科学,不规范;规划人才紧缺,技术素质跟不上;工业布局不合理;农村基础建设标准不能适应现代代农业要求等,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加强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亟不可待。
工作之所以出现上述突出的问题,原因比较复杂,通过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规划滞后,缺乏科学性;二是规划监管存在盲区,管理效率不高;三是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相关的法律保障;四是缺乏规划专业人才,技术和素质不高;五是政策配套不完善,缺乏相关政策支持;六是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对规划的认识不够。
新农村建设规划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要多管齐下,加强规划工作。
首先,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把规划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把规划工作作为一项考核的内容来抓,实行一票否决制。要针对当前新农村建设缺乏定位,目标和方向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宏观,中观和微观的区域乡村发展规划,以城市建设规划为借鉴,使新农村规划建设更具有科学性和发展性。
其次,通盘考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各地应该确定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思路,结合实际,做到省、市、县、镇各级规划有所衔接,尽快出台基础设施规划,方便查询;另外,在工业布局上要做到“大的一盘棋,小的各自由”,做到规划,既要有城市的东西,更要有农村的特色。
再次,监督检查工作。规划局,建设局和国土局等部门要协调一致,确立牵头部门,成立专职的规划监察执法队伍,把规划审批和监察工作统一起来,对农村地区违法建设进行专项整治,加大打击力度,彻底解决乱搭乱建问题。
第四,加快新农村建设规划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国家立法部门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新村规划的法律法规,尽快起草,制订《新农村建设规划办法》,通过立法的形式把规划工作确定下来,把规划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确保规划工作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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